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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张犇:论艺术乡建的本质与要义
时间:2022-10-28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330      分享:
“艺术乡建”的目的,是通过艺术手段参与乡村振兴,进行“文化赋能”,其本质是对当代乡村的文化精神、情感需求、乡俗秩序等,进行综合性的系统化治理。因此,必须从乡村的自身逻辑出发,以乡村传统文化资源为本位,固本造意,营造适应中国乡村文化特色的“场所精神”,构建乡村内部自我认同的文化内循环系统,以实现唤醒和激发乡民的主体意识、整合在地性优势资源、复构乡村文化生态发展模式、推进新时期乡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艺术乡建”也成为近年的热点话题,各界寄希望于通过艺术手段的介入,实现唤醒乡村文化潜力、激活乡村魅力尊严、赋能乡村振兴的目标。
艺术与乡村的相遇,早在30多年前即已出现。其时,诸多高校美术专业将写生课程引入景色优美的村落,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也为所在村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并引发了一股村落兴办写生基地的风潮,这成为20世纪八九十年代虽然另类却极为有效的“乡村开发模式”。有相当一部分保护完好、文化底蕴优渥的村落,如西递、宏村、周庄、同里、丽江、大理等因此而声名鹊起,引来政府的重视和打造。宏村、西递、周庄、丽江等甚至成为世界级的文化遗产和我国文旅产业中的排头兵。这种现象虽不能完全等同于当下的“艺术乡建”,但与艺术的关联性却显而易见,一定程度上亦可视其为是艺术乡建的发轫。
不过这些艺术介入乡村建设的行为,还只是一种无意识的自发行为,而且,这个时期围绕写生所进行的相关村落改造行为,也基本不能归为艺术乡建,此时的乡村完全处于被动和弱势的地位。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20字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的就是推进城乡融合、共同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之后,这20个字已成为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的总体要求。“艺术乡建”也因此应运而生,目的是通过艺术手段和方式,在完成美化乡村风貌基本任务的基础上,激发乡民的内生动力,将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助推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望,营造具有当代乡村特色的新型文化生态系统。基于此,参透“艺术乡建”的本质与要义,是艺术介入乡村的必要前提。
一、介入·融入:“艺术乡建”的本质与旨趣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继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中建设乡村文化生态成为重要一环,这为艺术乡建提供了机遇,但难度也显而易见。如:怎样找到乡村文化生态协作性、互动性的有效途径,如何凸显乡村文化的地域性、创新性等。凡此种种,均成为艺术乡建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一)“艺术乡建”的实践维度
自改革开放以来,大量乡村人口进城务工,在促使城市风貌日新月异的同时,乡村人口的流失和乡村文化空心化现象也愈发严重,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处于转型期的乡村与城镇文化之间尚未形成成熟的结构性关联,使已濒临困境的乡村文化的存续脉络已有断裂之虞,乡村的文化生态系统亟须修复。
在中国,关注乡土文化早有先例,20世纪二三十年代即已出现对乡土文化的革新探索,如梁漱溟发起“儒学下乡运动”,晏阳初与陶行知希望通过教育与文化进行乡村改造等,均体现出近代有识之士对乡土文化革新的思考。
当前的艺术乡建,则是在新时期对于乡村文化革新与修复的新探索,协同乡村振兴,从乡村文化精神、情感需求、民俗复构、文旅协同等多方面进行系统性设计治理,正是“艺术乡建”的实践维度。
因此,必须明确的是,艺术乡建不仅仅只是吸引画家入驻、学生写生、展览表演、民宿设计等浅表化活动,更不应成为某些艺术家假“艺术乡建”之名将其作为获取利益的名利场。这是因为,以艺术的手段介入乡村振兴,其目的所在并不是彰显艺术本身的特色,而是希望通过艺术审美等有效的途径,参与到恢复乡村传统礼俗秩序和伦理精神的工作之中,进而激发乡民的内生动力,产生主体性意识,积极参与其中。因此,艺术介入乡村振兴的工作,要在充分认识艺术属性的基础上,考察和衡量艺术对于乡村振兴和文化建设是否真正具有现实意义。“艺术对于乡村的建设,不是单维度从艺术到艺术,从设计到设计,而是以艺术为抓手,服务于乡村振兴五大任务。”[陈炯、赵乾:《“艺术乡建”的几个价值》,《艺术工作》2021年第3期,第21页。]必须明确的是,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之中的“艺术”,绝非是学院派、艺术圈中惯常的“艺术”概念,而是将其进行了外延,必须要根据乡村振兴实际工作的需要,根植于乡村的服务体系中,从而使“艺术”真正介入和融入乡村振兴的宏伟战略之中。
无论是作为艺术乡建的谋划者,还是艺术乡建的实施者,只有在明确了艺术乡建对于乡村文化生态复构重要性的基础上,艺术乡建的既定目标才有可能实现。因此,对于目前艺术乡建中所出现的一些不足,我们虽然可理解为是转型期的阵痛,但必须加以重视和矫正,以保证艺术乡建能真正介入和融入新时期乡村文化生态系统的复构工作之中。
(二)艺术乡建的文旨所归
因数千年传统文化的浸润,几乎每一位中国人的心底都深守着一份无处安放的“乡愁”。从“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到“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到“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无不表达出个体性或群体性的深沉乡愁。这种深入中国人骨髓的乡愁情结,虽然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但依然是对于构筑诗意家园的执念。
乡愁的本质是指因思乡心切而生发出的情感上、心理上的愁思和对于家乡的眷念,也因此成为人们对于寻根情感的深沉表述。哲学意义上的乡愁(Homesick)是指对于无法还乡的“此在”的哀悼与对“诗意存在”的寻找。]参见向丽《怀旧·乡愁·乌托邦——中国艺术乡建的三重面向》,《民族艺术》2021年第3期。]德国浪漫主义诗人诺瓦利斯(Novalis)则将哲学看作“乡愁”,钱钟书在《说“回家”》一文中,将诺瓦利斯的“乡愁”视为“其实是思家病,一种要归居本宅的冲动”,并说“回是历程,家是对象。历程是回复以求安息,对象是在一个不陌生的、识旧的、原有的地方从容安息。”各时期各国别的学者均从多学科、多角度诠释和描绘出人类对于乡愁情感的依赖和觅寻。
但乡愁终归是理想化的情结和乌托邦式的幻象,如今乡村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已大量疏离了传统乡村的固有本质,乡情乡俗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愈发淡化,甚至动摇了中国人几千年来的情感根本。
基于此,《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规定:传承乡村文化,留住乡愁记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这种大势之下,艺术乡建必须将“记得住乡愁”作为自身工作的文旨所归,多方协同,构建出适应当代社会语境的乡村文化生态系统,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
乡土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色,中国历来重视乡土文化的革新。费孝通先生在1948年出版的《乡土中国》第一篇《乡土本色》的第一句就明确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乡土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1页。 ]梁漱溟在《乡村建设大意》中也指出:“至于创造新文化,那更是乡村建设的真意义所在。乡村建设除了消极地救济乡村之外,更要紧的还在积极地创造新文化。所谓乡村建设,就是要从中国旧文化里转变出一个新文化来。”[梁漱溟:《乡村建设大意》,乡村书店,1936年版,第16—17页。 ]
乡土文化是孕育乡愁的土壤,乡愁也成为乡土文化之根,但近四十余年的快速发展,时代却疏远了乡土文化,以至于乡愁在今日竟无处落脚。
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为乡愁情结的落脚和乡村文化生态系统的复构提供了可能,艺术介入乡村振兴,正是唤醒乡土记忆、使乡愁效用最大化的最合理方式,这应成为艺术乡建的文旨所归。
二、复构·赋能:艺术乡建的要义与途径
所谓“艺术乡建”,指寄望采用艺术的方式、手段介入新时期乡村文化的生态建设,通过“文化赋能”“美育赋能”,推进农村社区营造,强化乡民文化认同,激活乡村内生动力,复归乡村传统礼俗伦理,复构乡村文化生态,从而构建出新型乡村文化景观和艺术理想,促发其依循人文秩序文化行为的产生。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艺术乡建绝非少数艺术家认为的简单化的驻村写生画画,而是一种系统性的文化建设行为,也非将城市文化、高校资源等与乡村文化强行嫁接,是基于目标村落的客观需求,多方协同,进行有针对性的文化赋能和艺术赋能,以进行目标村落文化生态的激活与恢复。艺术乡建自始至终都必须“服务”和“赋能”意识,既关注物的“创造”,又重视人的“塑造”,重塑乡民的主体性意识,这是“‘主体间性’的问题,更是‘多重主体性’的问题。”[刘姝曼:《乡村振兴战略下艺术乡建的“多重主体性”——以“青田范式”为例》,《民族艺术》2020年第6期,第137页。 ]
质言之,艺术乡建并非对乡村进行“艺术化”“艺术性”的根本性重构,而是要因循乡村传统的文化逻辑、使“记得住乡愁”的记忆效用最大化,进而实现修复乡村文化生态的目标。概而言之,艺术乡建的初级目标是在“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基础之上,提升和确立乡民的主观能动性,其旨归则是协同各方,建构新时期的乡村文化生态模式。因此,在艺术乡建中,需要充分考虑乡民主体以及艺术乡建与村落的关系,关于“主体性”和“主体间性”关系问题的讨论必然要提上日程,这也促使艺术乡建成为了一种深层次的社会行为。
“相对于‘主体性’而言,‘主体间性’是对前者的扬弃,把片面的‘主体性’升华为自由的‘交互主体性’,不仅肯定自我或人的主体性,也肯定世界或他物的主体性,并承认主体间的平等对话”,[刘姝曼:《乡村振兴战略下艺术乡建的“多重主体性”——以“青田范式”为例》,《民族艺术》2020年第6期,第136页。]也就是说,艺术乡建必须“在尊重差异性的基础上建构‘主体间性’的权力架构,推进生成乡建共同体。[”王孟图:《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艺术介入乡村建设的再思考——基于福建屏南古村落发展实践的启示》,《民族艺术研究》2019年第6期,第151页。 ]可见,艺术乡建绝非少数艺术家所想象的是其随心所欲的实验场。
据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艺术乡建应针对乡村内具的精神性、区域性和成长活性,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为前提,通过对话与沟通,以改良、修复乃至重构新时期的乡村文化生态,重启乡村文化活力,促成文化赋能、艺术赋能的多维度、系统性文化建设行为。所有的艺术乡建行为必须要在尊重乡民“主体性”的基础上,进行“主体间性”的思考与实践。
(一)固本与造意
艺术乡建的目的并非彰显艺术的强势,而是艺术所应承担的社会义务和反哺社会的自觉意识,是协同多方力量对乡村社会秩序、乡俗文化生态的修复,是艺术面对新时期乡村文化生态复构中的迫切需求所进行的跨学科探索。
当下乡村文化的衰落凋敝已成事实,长期流传和具有广泛参与度的民俗“非遗”活动的生存空间也日趋逼仄,而城市文化的诱惑,愈发加速了乡村的空心化。再者,传统村落空间、组织结构、村民关系结构以及劳作模式、生活方式等的变化,使当今乡村文化系统表现为一种被动性与主动性兼具的“文化适应”和“文化应激”。[参见张犇、樊天波《“气氛”与“在场”——非遗保护背景下少数民族民俗文化模式的构建要素》,《艺术评论》2021年第10期。 ]
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单纯的推动物质形态的发展,还肩负推进乡村文化建设的重任,因此,“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只有乡民主体有效存续,乡村才能真正和持续地振兴。但现实却并不乐观,乡村中青壮年劳动力的不断外流,造成乡村人口结构问题凸显,又由于乡村规划的错位,衍生出“留不下的城市,回不去的乡村”等新问题的出现。
如何增强乡民的固守信心,吸引外出乡民返乡,乃至吸引城市人群入驻、旅游、观光、投资,将经过精准扶贫之后生活水平获得极大提升的乡村进一步升华,复归乡村文化生态,已成当下亟须。艺术乡建正是希望通过艺术的启蒙与召唤,激活乡民的文化情感。因此,打造其“在地性”“原真性”“气氛性”等特色应成为艺术家、设计师们的共识,从而实现艺术介入乡村行动从浅表化向乡村本体建构的转换。简而言之,就是通过艺术与多方资源的协同,实现“文化赋能”“艺术赋能”“美育赋能”的目标。
但“赋能”绝不仅限于对有资源的乡村的赋能,而应是普惠性的赋能,就理论角度而言,是设计伦理使然,这就要求是总体性乡村社会文化生态的赋能,而非以赋能为幌的有选择的赋能。因此,“固本”与“造意”应成为赋能的主要内容,即通过修复或重构乡村文化生态系统实现“固本”,通过最大化发挥乡愁记忆效用,营造和构建适应新文化语境和乡民精神需求的民俗文化秩序以“造意”。
目前对乡村文化生态的修复,“基本策略是先给整个村庄的房子‘穿衣戴帽’,然后举行各种各样的策展活动,包括举办艺术节,只是不以艺术节作为主要抓手。这种模式往往比较重视当地的传统手工艺。因为要想修复当地的社会与文化生态,经济方面是最为重要的。致力于社会与文化生态修复的这班艺术家,大多很关注当地的手工艺,为了策展,甚至把其他地方的一些乡土艺术也挪用过来。其实,强调从整体上修复乡村社会与文化生态的艺术家,心中想的也往往是乡村旅游,不管是‘穿衣戴帽’,还是策展,并非给本地村民看,而是为了吸引来自城市的游客。”[季中杨:《“艺术乡建”的审美理念及其文化逻辑》,《粤海风》2021年第5期,第51页。 ]
这种模式在一些有资源的乡村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如“‘青田范式’是以地方性知识为主线的……这其中包括青田依稀可见和有迹可循的村落历史、宗族家庭、道德礼俗、民俗节庆、信仰系统以及生产生活等关系维度,而其中的每项还得依赖当地人具体的生命实践及开放性的探索来拓展。”[渠岩:《艺术乡建:中国乡村建设的第三条路径》,《民族艺术》2020年第3期,第18页。]“青田范式”并没有重点彰显艺术与审美的首位度,而是将艺术家作为推动该模式的主导角色,多层次参与文化赋能的实践行动,成为近年来“艺术乡建”中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
但其局限性依然存在,对于缺乏自然景观和人文资源的乡村,如何实现文化赋能?“近年来的艺术乡建问题很多……外来艺术介入的问题在于忽略了本地民众的艺术传统,无视它们的自我生长、自我表述和自我传承。其介入后的乡建只是无灵魂的外观,不再是有根的继承,成为外来的艺术打造和视觉包装。”[方李莉:《中国艺术人类学的理论和实践》,《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2021年第3期,第13页。 ]这类现象的出现,说明目标村落还具有一定的打造价值。而那些既无自然资源,又无人文资源的乡村,却很难获得外来艺术的关注。
对此,笔者认为,若要实现艺术乡建的普惠性目标,助力构建乡村自我认同的文化内循环系统,应成为文化资源匮乏乡村艺术乡建工作的主要方向,所谓的“固本”与“造意”两大要素,正是基于这种思考。
强调“固本”与“造意”,目的是在乡村振兴背景之下,恢复、修复乃至重构亲和、真实、有生活意味的乡村文化生态氛围,培根固本,激活文化空间效力,形成乡愁的召唤魅力,勾连过去、现在与未来,修复与重构乡村的礼俗秩序和文化审美,实现乡村文化生态从“遮蔽”到“看见”的转换。
综上所述,艺术乡建应摒弃将乡村作为艺术家试验场或者工作室的狭隘思路,积极深挖和复构乡村传统文化脉络,促进包括审美与功能、传统与现代、城市与乡村、人文与自然等在内的物质与非物质融合,恢复、修复和重构乡村文化生态,最大化地发挥出艺术乡建的社会功能。
(二)场所的精神
方李莉教授认为,未来最重要的艺术家也许不仅是要创作艺术作品,而是想办法成为新的生活样态与形式的创造者。[《艺术乡建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搜狐网,https://www.sohu.com/a/299415573_149159,发表时间2019年3月6日。 ]
艺术乡建的目的是通过艺术手段对于乡村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进行系统性治理和优化,“初衷意味着人们认同乡村生活方式,承认乡村与城市一样,是一种文明形态,并与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在价值上是对等的。但是,在‘城乡中国’阶段,由于乡村主体性缺失,人们并没有把乡村生活视为一种可选择的生活方式,而是将其视为一种文化消费对象,毫无疑问,这使得‘艺术乡建’往往与初衷背道而驰”,[季中杨:《“艺术乡建”的审美理念及其文化逻辑》,《粤海风》2021年第5期,第53页。 ]成为一种“审美幻象”。
因此,以“固本”与“造意”为基准,加强“场所精神”的营造,有可能成为艺术乡建打破“审美幻象”的有效手段。
“场所精神”由挪威建筑理论家诺伯舒兹(Christian Norberg-Schulz)在其《场所精神:迈向建筑现象学》一书中提出,诺氏借助海德格尔、皮亚杰(Piaget)、凯文·林奇(Kevin Lynch)等的观点,尝试为建筑走出现代主义的局限找到一条新路。在诺氏看来,“场所”的本质不只是具体物质,而是由环境中人所熟悉事物的点点滴滴,经过长时间“人化”,集聚了各种有意义的特性,形成了复杂的空间结构,也因此形成了“场所精神”,是一种“人化”与自然共情的“环境的气氛”。因此,无论是单体建筑、群体建筑——村落、公共空间等具有明确特性的空间,都会成为“人”的立足点和物理活动、人文活动的区域,进而转变成为有意义的场所。当“人”体验到场所的意义时,就找到了“存在的立足点”,产生“方向感”与“认同感”,“场所精神”也由此产生。
乡村聚落是基于历代乡民的生活需要和文化行为而逐步形成的,其类型各异的人文特质也使乡村具备了形成“场所精神”的基础。在当前城乡转型的历史背景之下,乡村文化生态的衰退,直接掣肘了人们对乡村固有的“场所精神”的认同,而这也正是艺术乡建所应面对和解决的任务。
在艺术乡建工作中,强调场所精神的打造和注入,不仅有助于目标乡村形成令人熟悉和稳定的文化空间秩序,而且还能有效慰藉返乡乡民的精神和满足外来入驻者的心理需求,并可使艺术乡建更加“普惠”,更加充满正义性和公平性。
有鉴于此,把握目标村落的人本性,尊重在地乡民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村规乡约、宗法秩序等,将“场所精神”理论有机地融入目标村落的文化场域建设之中,多维度协调和依循乡村的功能定位、空间形态、文化秩序等内在逻辑,最大限度地杜绝迎合外界观看、赏玩的单向度功利行为需求,以“固本—造意—场所精神”为线性建设目标,由“介入—融入”,完成艺术家与民众的“和解”,并友善地共同 “在场”。
结 语
 “艺术乡建”无疑需要艺术家的参与,但以过于艺术的角度和观念介入当前的乡村建设之中,实质上是对于目标乡村的轻视,是对乡村应有形态的狭隘想象和艺术家的孤芳自赏,如“艺术家和知识分子们对于老物件、老建筑的欣赏与赞美,纯粹是一种后现代的审美观念。这种观念并非人人都拥有,必须经历过较高层次的文化教育,且具有对现代城市文明的反思后,才能够产生这种美学观念,继而对乡间生活产生向往。……艺术家们虽然宣称尊重乡村肌理与乡愁,不以现代的、都市的审美理念去改造乡村,而是让固有的乡村之美呈现出来,但事实上,所谓固有的乡村之美,显然不是来自乡民的审美视角,恰恰是现代的、都市的审美理念,是迎合城里人‘乡愁’情感结构的一种审美幻象。”[季中杨:《“艺术乡建”的审美理念及其文化逻辑》,《粤海风》2021年第5期,第54页。] 
这种现象的频繁出现,表现出一些艺术家过多地以“我”的身份考虑“他”的位置,宣泄“我”的艺术观念,缺乏对“他”应有的在地文化特性的思考,这导致“很多人在过着假想的理想生活,过着别人眼中的理想生活。”
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认为,天、地、人、神是相互交融的,只有超越主客对立的状态,才能达到“诗意地栖居”之境界。艺术参与乡村振兴的意义并非只是对于已有乡村文化的根本性重建,而是在恢复和修复乡村礼俗秩序和伦理精神的基础上,唤醒和激发乡民的主体意识后进行的建设。“艺术乡建”不仅要完成由艺术启蒙向乡村本体—乡村文化—生态系统建构的转换,还应着力激活乡村隐逸却鲜活的审美基因,使其参与到当代审美经验的生成与重构之中,最终实现整合在地性优势资源,复构乡村文化生态发展模式,加快实现乡村社会新时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作者简介:张犇,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原文载于:民族艺术杂志社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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