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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 殷波:中华传统手工艺审美观念中“用”与“美”的关系(二)
时间:2025-12-22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0      分享:

二、“用”与“美”的历史关系

中国历史文献中关于“用”与“美”关系的阐释,主要涉及实用为美和“无用”而美两个方面:道家认为,“美”是事物朴素自然的本质和状态,无须言说,也无关感官,因而避免人为,只需将自己融于自然之中。即“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庄子•知北游》)。“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道德经•第二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道德经•第十二章》)感受美的方式也在于“涤除玄鉴”,“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庄子•人间世》)道家关于“美”的定义与“无用”“无为”的理念一致,主张放下功利执念,保持本然状态。儒家提出“里仁为美”(《论语•里仁》)“充实之谓美”(《孟子•尽心下》)“无伪则性不能自美”(《荀子•王制》),强调“美”的德性内涵和伦理教化之用。儒家关于“美”的阐释具有功利性,另据汉许慎《说文解字》释义:“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事实上,不论味甘之“羊大为美”、作为牺牲献祭的“羊大为美”,还是头戴羊冠的酋长或头人等“羊人为美”、头戴羽毛装饰的舞者为美,从日常的口腹之欲到仪式化的道德政治,实质都与功利欲求的满足相关。墨家、法家等虽与儒家的具体观点存在差异,但对“美”基本持实用主义态度,墨家认为“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墨子•非乐》),将“美”作为基本需求满足后的追求,并主张务实、节用反对过分追求奢侈、装饰之“美”;法家反对脱离实际的形式美,主张物用与审美有助于社会秩序和统治效率。在中华传统手工艺实践的发展历程中,对于实用之“用”或意义之“用”的理解和追求,作用于造物的实践过程和对所造之物的判断,因此塑造了美的形态,形成了美的内涵和风格。

(一)物质之用与“美”的形态

在具体造物实践过程中,从物质之用出发,不仅在于实用性的目的,也直接决定工具、材料和工艺的应用与发展,体现为惜物、适人、求实的原则和理念,并在不断探索和改进的过程中形塑了不同工艺门类的“美”的形态。

以中国传统织造工艺为例,不同历史时期持续改良缫丝工具和纺车、织机等,注重通过温和加热及恰当牵引等保持蚕丝完整性和质量,以顺应纤维原料的自然属性;不断探索优化人机操作结构,实现从手摇纺车、脚踏纺车到水力大纺车发展,纺织过程更加简洁高效;尤其是提花织机工艺的持续发展,使提花织造的纹样图案更趋复杂和精巧,形成对称、连续等骨式图案与二晕色、三晕色、逐花异色等复杂配色,以及绒织、织金、妆花等工艺效果,民族文化的程式化符号、色彩观念和象征体系由此在织物、服饰中得到自如表达,并在海外传播过程中成为中华文化审美的象征。其中,缫丝之尊重物性,纺车之适宜人力,织机之高效精工,造物过程中的实用观念和原则作用于材料、工具和工艺,形塑了所造之物的“美”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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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宋锦·灵鹫球路纹锦  钱小萍仿制


另以中国传统建造工艺为例,自西汉起形制小巧的条砖逐渐替代体积庞大的空心砖。原因在于,条砖的制作工序相对简单,砌筑方式灵活多样,承重性更强,而且条砖尺寸符合人体操作尺度,当其标准化、模块化定格为“一掌之握”的尺寸时,即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正是由适人、务实的材料和技术推动,中国传统建筑之美在形态发生改变——先秦至西汉以空心砖砌筑墓葬椁室,体量庞大,形态规整,通过预制构件营造封闭空间,以叙事性浮雕纹样表达“事死如事生”的礼制观念,寄托儒家“慎终追远”的精神;西汉以降条砖量产广为应用,模块化特征催生了“玉带墙”“空斗墙”等砌筑法,砖缝韵律展现结构之美,条砖砌筑技术催生拱券结构,消解木构建筑的时空限制,而且条砖标准化量产使砖雕从庙堂走入市井,民间题材不断融入,并进一步推动砖雕技术飞跃,宋代出现全雕凿砖雕,明代发展高浮

雕、透雕工艺,清代砖雕纹样刻度加深,形成“一砖一世界”的立体美学,如苏州园林的砖细门楼通过条砖拼合实现“尺幅千里”的意境转化,传统建筑装饰从图像叙事进一步转向空间建构。

中华传统手工艺在实践中基于惜物爱物、适人利人、务求实效的观念和原则,不断推动工具、技术、功能的革新演进,塑造形成中华传统造物艺术的“美”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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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北宋二十四孝砖雕——孟宗哭竹砖

(二)精神之用与“美”的内涵

中华传统手工艺既讲求“器以致用”的实用理性,也注重“器以载道”的精神升华,诸多物品在物化功能之外承载和维系传统礼法道德,由崇礼、循俗而不断积淀形成中华传统手工艺的“美”的内涵和风格。

从不同阶层群体造物用物情况看,统治阶层尚礼,重视礼制礼法的物化呈现,从而“明贵贱,辨等列”,维系礼仪制度,维护统治秩序;民间百姓循俗,围绕农耕生产、生育繁衍、社会联系、精神信仰等,在所造之物中寄托吉祥祝福、教化伦理、经验法则,发挥民间社会运转的隐性维系作用。从“器以藏礼”的礼器制造传统来看,以青铜器为例,“中国古代青铜器主要是以礼器的形式面世,这与古代世界的其他地区青铜器的纯工具性特征截然不同,这一特点造就了其无可比拟的文化传播力、政治沟通力和艺术感染力”,青铜礼器从敬鬼事神的祭祀用具发展为商周时期国家政治生活的礼仪器具,其品类、器形、纹饰、铭文等是特定历史时期社会观念体系、统治秩序的投射,成为传统礼法制度最典型的物质象征。表达对神灵的崇拜或对王权的尊崇,青铜礼器近乎于媒介,发挥器以载道的作用。此外,传统服饰的色彩、传统建筑的形制等也是特定历史时期礼制等级的物化表达,往往具有身份标识、权力威仪的表征维系之用。在民间造物实践中,刺绣、剪纸、木雕等纹饰“纹必有意,意必吉祥”,通过符号化、象征化的图案纹样表达自然崇拜、伦理观念和生活愿景,以物寄情,借形达意,表现和维系民众的价值观、行为规范与精神世界。

此外,传统手工艺审美观念中超越具体的功利之用,从守其本真、合于大化的意义上深度追寻生命存在的本质,深刻影响了所造之物的“美”的风格。如,在材料选择和工艺施加上,中华传统手工艺尊重材料的天然属性,以“不强行改造”为原则,甚至刻意保留自然痕迹,承认并突出“不完美”的美学价值,展现材质与工艺的天然之美。以宋代建盏制作为例,工匠通过控制胎釉配方、窑炉气氛和冷却速率,使偶然性窑变成为“曜变斑纹”的艺术表达。以紫砂壶制作为例,基于紫砂泥料的自然属性,在烧制过程中未完全熔融形成结晶,构成壶身表面的砂粒质感,以及手工制壶拍打时在壶内壁留下不规则的横向短纹“泥凳纹”,并为平整壶内壁使用工具刮擦形成“太阳线”,加之泥料高温烧制收缩导致“收缩纹”等,形成所谓“砂痕”,被视为自然肌理和工艺印记而富于审美价值。以传统园林营造为例,讲究自然为本的“残缺”意象,对假山、湖石的取用堆叠,常保留天然裂痕与孔洞,保留并欣赏各种石料因风蚀、水溶或淋滤形成孔洞、坑陷、沟壑和纹理等,对自然造化报以审美态度;对园林水岸的设计,保留混沌边界、残荷枯枝等野趣生机,容纳万象,接纳残缺,不追求形式完美,从而实现与天地共在的生命律动。中华传统造物艺术因务其根本、归于大化的观物、待物理念,形成自然为本、虚实相生的“美”的风格。

总之,“用”之务实且承载意义,适人并尊重自然,实现了功能与伦理交织,自然与人工合一,实用与超越并存,形成人与物、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平衡,具有深刻的意义和思想基础。

三、“美用合一”的文化基础

传统手工艺的应用,首先是一种生产实践,人为满足自身吃饭、穿衣、居住等生理需要而利用和改造自然,进行物质生产;进而关联道德实践,因为人在满足物质需要、生存需要的同时,不断形成对自身及外部世界的反省,涉及人生的目的、意义、价值等,构成人的意义世界。因此,传统手工艺之“用”包含物质之“用”和意义之“用”,即器物存在的根本意义在于满足人的实际需求,同时也承载文化、伦理、宇宙观。其形式之“美”是在实现功能的过程中自然生发、与功能水乳交融的结果,不仅包含材质、工艺等促成的视觉上的愉悦,同时具有象征、寓意、与自然和谐等丰富的文化内涵,蕴含对自然的敬畏、对秩序的追求、对吉祥的祈愿、对品德修养的象征、对生命意义的追寻等内涵。因此,超越了单纯的感官享受,包含深层次的精神追求,中华传统手工艺形成“美用合一”的鲜明特点。虽然不同器物根据其用途、实用主体、时代背景等在“美”和“用”两个维度上会有所侧重,不一定都达到了绝对完美的平衡,而且中国历史上也不乏过度追求奢华装饰、脱离实用的器物,但“美用合一”被视为造物的正道,成为中华传统手工艺审美观念的主流。究其根本,中华传统手工艺务本求实,既讲“惜物”也重“适人”,注重实效;既重视功能性的实用之“用”,也欣赏超越性的意义之“用”,功利与非功利并存;看似矛盾性的兼容与平衡,与手工艺实践固有的物质属性、功能需求以及中国古典美学还未建构自身为独立体有关,更深层的根源在于,中国传统思想对于人与万事万物平等关系的理解和把握。

(一)循“理”制物的思想观念

中国传统思想认为,人与物彼此在意义和价值上是平等的。道家主张物我一体,儒家孟子提出人之“性善”包含对他人他物的同情,主张以“义”而非以“力”和“利”待人接物,反对以强力和利益对物进行支配和利用,因而是与万物共同分享生命体验,形成“万物皆备于我矣”(《孟子•尽心上》)的人心容纳万物的境界。

在这个人与万物亲密的、非工具性的共在的世界里,对造物之“用”的发掘建立在作为本原的“道”“理”的基础上。道家提出“道”,法家韩非提出“理”,“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考也。……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韩非子•解老》)“道”生万物,“理”是“道”的表征,“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且“物有理,不可以相薄;物有理不可以相薄,故理之为物之制。”物受“理”的制约,人须循“理”制物。“……欲成方圆而随其规矩,则万事之功形矣。而万物莫不有规矩。……圣人尽随于万物之规矩。”(《韩非子•解老》)循“理”制物是人实现目的的路径,也是制物、造物的法度、规矩所在。即韩非谓“衡诚县矣,则衔概之备,虽造父不能以服马;无规矩之法,绳墨之端,虽王尔不能以成方。” (《韩非子•奸劫弑臣》)荀子言:“故绳墨诚陈矣,则不可欺以曲直;衡诚县矣,则不可欺以轻重;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荀子•礼论》)

在人与万事万物平等共在的关系里,制物、造物不是主观目的的任意实现,而是依循共通的本质和规律,在这个意义上,爱物惜物与适人利人并不矛盾,有用与无用皆可为美,根本在于生命本原、本性的呈现。相关研究指出“为更加强调‘道通为一’的美学原则,庄子甚至带点‘矫枉过正’的意味推崇形体丑陋残疾的生命体为得道的本真生命存在样态,以‘棒喝’的震惊效果让人由此体悟、觉醒到生命体之所以为美的枢机所在。”

(二)以物载“道”的实践路径

在人与物的关系上,中国传统思想也将“物”视为人伦关系的媒介,所造之“物”呈现“道”“理”,也是礼、法的形式化,并将作用于人的真情实感,从而达到礼治天下的最高境界。

法家以寓言阐释有“形”的必要性——“客有为齐王画者,齐王问曰:‘画孰最难者?’曰:‘犬马最难。’‘孰易者?’曰:‘鬼魅最易。’夫犬马,人所知也,旦暮罄于前,不可类之,故难。鬼魅无形者,不罄于前,故易之也。”(《韩非子•外储说》)有“形式”才可见、可知、可辨,理、法等发挥作用也如此。儒家主张,社会的“礼治”、规范和教化要出自真情实感,并最终成为人们出自天性的自觉要求,从而达到“成于乐”“游于艺”的境界。因此,传统手工艺的意义之“用”是抽象观念的形式化,并将实现感性的陶冶和共鸣。所谓“器以藏礼”“制器尚象”等,使器物承载礼,昭示礼,使礼之真义可通过器物在某种程度上获得形象直观,因而经由器、物的承载加以表达和应用。

由于礼不只是外在的规约,更是内心的启蒙,成为内在的主体人格的基础。在传统中国,不仅庙堂礼器、冠服、建筑等昭示礼法威仪,民间普遍奉行诗礼传家、耕读传家的价值观念,器物的纹饰等大多以儒家美丑善恶观念为主题,传统造物将礼俗中的伦理价值观凝练为视觉符号,可视,可感,并化为观念和实践。

(三)以农为本的生产方式

这种齐万物、重德性的思想文化与中国历史上以农为本的生产方式有关。由于农业经济以土地为生产基础,以植物作物为劳动对象,依托光照、水源、风力等生态物候因素,通过劳作获得生活资料,人对自然具有高度的依附性,必然在观念领域全面肯定自然价值。人与物是平等的,有着共通的本原和本质;人与物是相互依存的,人以共情、无我之心与物相待;所以既讲惜物爱物,也求适人利人。

但在农耕劳作中,人也是具有自主性的,劳动力的投入、生产技能的提高将决定收获,人在勤勉劳作、经验积累、智慧认知的过程中获得把握自身命运的可能性,因而形成人本主义的观念。人可原道循理以制物、造物而实现自身目的。加之农业生产是一种由“德性”创造价值的生产,要求勤于劳作,坚忍不拔,需要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等,农业文明因此形成相应的道德教化,由土地滋养的“德性”观讲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乐天知命,故无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因此势必作用于文化创造的各领域。在传统手工艺的造物实践中,不仅制作礼器,作为表意符号以具象的形态表达抽象的社会政治伦理观念,而且通过服饰、器具、建筑等以物态形式彰显现实的政治、人伦秩序,因而也构成意义空间。

中国古代社会农业文明发达,农耕劳作依赖自然节律,重视“家国同构”的团结协作,以实实在在的耕种劳作为根本,形成顺应天时、重视伦理、勤劳务实的社会观念和民族性格,不仅以“实用为先”的态度对待生产,也以之衡量文化,“用”与“美”因此具有一致性。

结语

中华传统手工艺作为造物艺术,不同于“美的艺术”,离不开物质生产和实用需求,与之相关的审美经验既是审美的直觉、直观、移情和顿悟,也依托于完整的生产生活体验,理性化的知识、技术、实用需求以及物质的材料、工具等都无可避免地对其产生影响,甚至关于造物艺术的“美”的感性体验本身即源于相关物质基础、工艺实践过程和需求。因此,“用”作为目的、原则以及实践的过程,规约和塑造了手工艺造物之“美”的形态、内涵、功能和风格。在中华传统文化思想中,实用之“用”与意义之“用”的阐释构成圆整的逻辑体系,其统一于中国传统农耕文明的思想体系,并在实践中发挥影响。

总之,中华传统手工艺审美观念中“用”与“美”的关系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富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也成为认识和把握现代中国设计发展的范型之“范”和规矩之“畴”,从而持续构建中华造物艺术之“物”的体系和人文精神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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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艺术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田野》学术辑丛主编。

责任编辑:张书鹏

文章来源:《民间文化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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