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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 | 庞永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纳入陶瓷制品制造项目的建议》等“两会”议案
时间:2026-03-10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0      分享:

编者按:出席全国“两会”的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理事代表,肩负行业重托,积极履职尽责,他们以深度的行业洞察与前瞻视野,在“两会”平台上提交高质量议案提案,以议案之力擘画行业新篇,彰显了新时代工艺美术工作者的使命担当。本文是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理事庞永辉的两个议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纳入陶瓷制品制造项目的建议》《关于参照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标准落实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政府津贴并将评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纳入陶瓷制品制造项目的建议


(一) 现状与问题


陶瓷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陶瓷生产国和出口国,全产业链从业者高达数百万人。目前,我国陶瓷产业正处于从“制造”向“智造”转型的关键期。然而,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存在着一个核心矛盾:


1. 人才断层严重: 传统陶瓷技艺(如拉坯、雕刻、配釉)学习周期长、劳动强度大,年轻人从业意愿低,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面临后继无人的困境。


2. 自动化冲击下的技能重塑: 随着工业机器人普及,虽然普通生产线工人减少,但懂工艺、懂设计、能操作智能设备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极度短缺。


3. 缺乏国家级竞技舞台: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已经举办了三届,始终没有纳入陶瓷制品制造项目,缺乏一个与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挂钩的、覆盖全产业链的权威技能大赛平台。


4. 产业需求: 陶瓷产业(包括建筑陶瓷、卫生陶瓷、日用陶瓷、艺术陶瓷)年度营收规模达数千亿元。设立国家级大赛,有助于将劳动力数量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支撑产业向高端化转型。


5.  文化传播: 陶瓷是讲好中国故事的最佳载体。通过大赛选拔出的“大国工匠”,将成为中华陶瓷文化走向世界的活名片。


(二)为提升陶瓷行业技能人才水平,增强中国陶瓷的国际竞争力,特提出以下建议:


1. 增设“陶瓷制品制造”赛项,完善竞赛体系


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等部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增设“陶瓷制品制造”赛项。赛项设置应打破传统单一工种界限,可考虑分设两个方向:


· 传统工艺方向: 涵盖手工成型(拉坯、雕塑)、釉料配制、雕刻装饰等,侧重非遗技艺传承。


· 数智工匠方向: 涵盖陶瓷产品三维建模、3D打印成型、智能化生产线调试与操控,侧重产业升级需求。


2. 建立“以赛定标”的联动机制,打通人才成长通道将大赛竞技标准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


· 获得国家级大赛优胜的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技师甚至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 推动获奖选手与产区企业、职业院校的“双向流动”,鼓励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让大赛成果转化为生产线上的生产力。


3. 加大宣传力度,重塑“陶瓷工匠”的社会声望


通过主流媒体和短视频平台,全方位展示大赛中的精湛技艺和精美作品。设立“陶瓷技艺挑战”等互动环节,让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感受到陶瓷制作不仅是“和泥巴”,更是涉及材料科学、工程力学、美学的现代技艺,从而吸引更多高素质青年进入陶瓷行业。


结语:


陶瓷产业的兴衰,关键在人。通过国家级技能大赛的引领,必将为我国数百万陶瓷从业者搭建一个出彩的舞台,为建设陶瓷强国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关于参照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标准落实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政府津贴并将评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是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确立的最高荣誉称号,共评选了八届,641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在世的仅有442位,他们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承载者 和工匠精神的杰出代表。然而,在实际保障层面,这一群体与同样肩负传承使命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存在显著的“同工不同酬”现象。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对相关建议的答复,目前中央财政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全国大多数省(区、市)亦安排了专门经费支持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相比之下,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作为工艺美术行业金字塔尖的人才,至今未能纳入国家或地方统一、常态化的政府津贴体系。同时,各级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审工作虽已明确“不收取申报者任何费用”,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因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导致评审工作保障不足,制约了行业人才队伍的高质量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工艺美术人才激励机制,落实国家对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责任,建议如下:


(一) 建立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政府津贴制度,实现与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待遇对标


建议参照现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补助标准(每人每年2万元),建立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政府津贴制度。


 1. 确立普惠性补贴:对处于传承活跃期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由国家或省级财政按月或按年发放定额传承津贴,用于支持其开展带徒授艺、技艺钻研、材料创新及公益讲学等活动。


 2. 弥补政策盲区:工艺美术大师侧重于“设计制作”的精湛技艺,非遗传承人侧重于“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二者均为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将工艺美术大师纳入政府补贴范围,不仅是落实“德艺双馨”激励导向的具体举措,也是解决传统工艺美术“人走技失”风险的必要手段。


 3. 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定期复审制度,对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丧失艺德或长期脱离工艺美术设计制作者,经核实后撤销称号并停止发放补贴,确保津贴发放的严肃性和导向性。


(二) 将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及各地相关管理办法均强调评审工作的公益性与公正性。多地在相关办法中已明确规定“评审工作不收取申报者任何费用”且“相关经费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或纳入本级预算予以保障”。建议推广这一成熟做法:


 1. 明确经费科目:在国家及省级层面出台指导性文件,明确将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及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审工作经费(包括专家评审费、场地费、作品运输保管费、现场操作考核费、公示公告费等)纳入同级工业和信息化的年度部门预算。


 2. 保障评审独立性:通过财政全额兜底评审经费,从根本上切断评审工作与申报者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确保评审过程的客观公正,杜绝以任何名义向参评人员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等违规行为。


 3. 增加濒危技艺抢救经费:在预算中单列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掌握独特技艺或绝技(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濒临失传技艺)的高龄大师开展抢救性记录和整理工作,参照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的模式,利用数字化手段保存核心技艺。


(三) 构建多层次的人才联动扶持机制


  鉴于许多工艺美术大师同时也是非遗传承人,建议打破部门壁垒,形成政策合力。


 1. 双重身份叠加支持:对于既是“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又是“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的双重身份者,在享受传承人补助的同时,应允许其叠加申请大师创作扶持资金,鼓励其出精品、育高徒。


 2. 鼓励地方配套:引导地方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对国家级和省级大师给予配套奖励。如河北省曲阳对国家级、省级大师来本地注册工作或新评上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这种“引进+培育”双管齐下的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核心在于“人”。建立大师津贴制度并保障评审经费,是国家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基础性保障。

责任编辑:张书鹏
文章来源: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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