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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推荐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26-03-12      来源: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浏览量:0      分享:

各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14号)要求,学会现启动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从事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一线工作的个人,原则上应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人员,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一般不再推荐。已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的,不作为先进集体负责人被推荐。已作为负责人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的,不作为先进个人被推荐。


(二)名额


本届创新争先奖共表彰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10个、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300名。


我学会可推荐1名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候选人。


二、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甘于奉献,勇于担当,作风廉洁,具有良好声誉,堪为行业领域表率。


须为中国籍,原则上应在职,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创新贡献与工作成果主要在国内完成。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一)基础研究领域。勇闯科学“无人区”,提出或解决重要科学理论问题,获得重大原创发现,得到国内外学术界高度认可,为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作出重要贡献。


(二)核心技术攻关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落地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有效破解产业发展技术瓶颈,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重要贡献。


(三)重大工程创新领域。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取得工程技术重大突破,为保障国家重大工程任务实施、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四)科学普及和服务领域。在科学普及、决策咨询、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科技志愿服务或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初步推荐。学会各有关单位及会员登录“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login,于2026年320日前在线填写相关推荐材料,凭“推荐码:69D270”提交至学会。学会就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


(二)所在单位公示。拟推荐对象须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情况报告报送学会。


(三)学会评审。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遴选出1名先进个人候选人报送至中国科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曦 010-68396405

附件:关于推荐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孟   曦

统筹核审:张书鹏

文章来源: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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